呼伦贝尔市财政财政国资联动扎实推进国有企
2022/10/15 来源:不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19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与国资委密切配合,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
一、签订移交协议,夯实基础工作。我市12个旗市区共与家国有企业签订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并已%完成移交。一是人员移交。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其中:央属企业人,自治区直属企业人,市属及旗市区属企业人。二是人事档案移交。移交人事档案份,其中:央属企业份,自治区直属企业份,市属及旗市区属企业份。三是党组织关系移交。移交党员人数人。其中:央属企业份。自治区直属企业份,市属及旗市区属企业份。
二、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呼伦贝尔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呼国资党发〔〕42号),明确了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国有企业的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及时拨付资金,助推移交工作。自年以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累计拨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牙克石市.7万元,根河市.94万元,鄂伦春自治旗.68万元,鄂温克旗.3万元,额尔古纳.34万元,海拉尔区38.3万元,扎兰屯市21.49万元,陈巴尔虎旗8.8万元,阿荣旗3.3万元,莫旗2.65万元,新巴尔虎左旗1.6万元,新巴尔虎右旗1.9万元。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抓紧推动落实本地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