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内蒙古用行动践行铮
2022/8/13 来源:不详1
用行动践行铮铮誓言用生命守护北疆安宁——我区3名公安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纪实
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凝聚着广大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和牺牲付出,不少民警英勇负伤,积劳成疾,仅仅半年时间就有3名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
奋不顾身
面对危险冲锋在前
6月1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民警梁永利在执行抓捕任务中不幸牺牲,年仅40岁。
6月5日,梁永利遗体告别仪式举行,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分别发去唁电,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衡晓帆作出批示,表示沉痛哀悼。巴彦淖尔市委、政府,临河区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余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梁永利参加工作后被分配到双河镇派出所,该所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汗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除恶务尽、保民平安”的庄严承诺。梁永利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是光荣的人民卫士,是我区公安队伍的骄傲。
即将退休
受领任务从未间断
年6月4日,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公安局民警张恕在执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过程中突发疾病,因公牺牲。
6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衡晓帆在呼和浩特慰问了张恕的家属。
张恕,年9月出生,吉林辽源人,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副大队长,向阳派出所教导员,基层基础大队副大队长等职,一级警督警衔,生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先后多次被评为扎兰屯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
张恕从警36年,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在刑警大队工作期间,他刻苦钻研,善于运用开拓性思维分析案情,努力提高侦查破案本领,困难面前不退缩,侦破了一大批疑难重大案件;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以所为家、身体力行、靠前指挥,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足迹遍布辖区每一个角落,全面了解掌握辖区的治安状况,时刻把群众安危挂在心上;在基层基础大队工作期间,他牢记服务之本,恪守服务之责,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受到辖区群众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年5月初,张恕主动请缨,带队到阿荣旗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任务结束后,张恕深知警力紧张,主动放弃调休,受领任务。6月3日,他奔赴呼和浩特市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6月4日晚8时许,张恕返回扎兰屯驻呼办事处途中,在小区门口附近,突发疾病倒地,抢救无效去世。
不分昼夜
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
年12月30日、31日,赤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王琰连续加班两天后,突发心脏病,年1月1日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9岁。
王琰,赤峰市红山区人,年7月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就职于赤峰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国保大队。年9月转正后调入赤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要案大队。因工作表现优异,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
年3月,在刑警支队提级侦办的巴林右旗“3·01”专案中,王琰一直坚守在扫黑除恶工作一线,无论是抓捕、讯问嫌疑人还是整理案件材料,都积极主动参加。在侦办敖汉旗“11·01”专案过程中,王琰与专案组同志一道进驻敖汉旗康家营子村,白天与办案民警一起找村民收集材料,完善证据。晚上回到驻地整理案卷,工作到深夜。年12月29日,王琰与专案组成员由办案地返回刑警支队,王琰放弃假期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单位整理案卷时突感身体不适,送医后抢救无效去世。
梁永利、张恕、王琰3位同志,用生命铸造了新时期人民卫士的巍巍警魂,是全体民警的好战友、好榜样,彰显了人民公安“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本色。
2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包头市两级法院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5月31日,包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1件人,审结28件人,对刑法规定可附加财产刑的均判处了财产刑,判处财产刑金额.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56万元,没收装载机2台,别克轿车1台。对犯罪违法所得.78万元继续追缴。其中,审结涉黑案件2件49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1人,审结一审涉恶和团伙型犯罪案件26件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8人。
强化使命担当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包头市两级法院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年1月23日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包头市两级法院相继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法院“一把手”任组长,共召开党组会32次,专门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14次、推进会30次。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统一裁判标准。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帮助办案人员正确审查判断证据和准确理解、适用法律政策,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编著了《涉黑恶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手册》、《刑事审判证据审查指引》。这两本书均立足司法实践,全面梳理了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罪名的证据标准和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针对审判工作中常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保护伞”性质的认定及“涉案财产处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和阐析。同时,选取了全国各级法院公开审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及裁判文书,为法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证据标准和裁判思路,为裁判文书制作提供范文参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用性。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审理案件中,对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欠缺或有瑕疵的,均退回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证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均依法从重从快作出判决。截至目前,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8.9%,二审上诉率仅为21.1%。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深挖“保护伞”与“关系网”,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包头市两级法院共向有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件,收到回函2件。全市法院共收到举报线索18条,已分别移送有关部门。
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相关法律知识,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扫黑除恶知识问答问册、扫黑除恶宣传单份,制作扫黑除恶展板12块,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编发信息简报篇,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