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法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

2023/10/24 来源:不详

                            

市中级人民法院

1.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跨境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网上立案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立案材料。

2.印发网上立案操作手册,帮助群众了解网上立案具体操作流程,使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3.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自助立案、自助申请调解、裁判文书异地领取服务,增设诉状自助生成设备、智能云柜设备,为当事人提供集约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

4.充分发挥社区诉讼服务站的便民功能,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办理涉诉事项等诉讼服务,为行动不便老年人办理上门跨域立案,上门为老年人制作笔录,让诉讼服务更加温暖。

5.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矛盾纠纷,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解纷,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

6.加大院领导接访下访力度,修订《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来访、来信处置工作规程》等,对院长接待日进行排班,并在诉讼中心大屏幕滚动公示,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诉求选择相应时间来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7.为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申请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重拾生活信心,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8.通过带案下基层、带案下访,近距离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息诉息访。

9.区分案件难易程度,灵活掌握庭审进程,对于刑事部分较为复杂需要多次开庭的案件,首次庭审中先行审结附带民事部分,避免附带民事原告人多跑路。

10.对于符合相关条件、身在异地的当事人,采取线上的方式远程进行案件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

11.对环境资源类案件不定期开展巡回审理,深化公众参与意识,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并邀请当地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12.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指导企业解决“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用法维权,增强企业保护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帮助企业防范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风险。

13.与呼伦贝尔学院共建营商环境研究实践基地,并为学院建立实习基地,使其成为法学学生学习实践、研究调研的平台。

14.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根据案件情况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关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并通过指导学生模拟法庭,邀请学生代表、老师、家长代表参观法院,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15.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法律六进”活动,并通过举办讲座、赠送书籍、维权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宣传载体,使送法普法活动取得实效。

16.开展涉民生、涉企、涉金融等专项案件执行行动,做到案件快立、快执;加强涉民生案件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深入企业了解实际困难,针对性的提供司法服务。

17.合理选择执行财产,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杜绝超标查封,乱查封;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用好执行和解及破产重整制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18.开通并运营对外委托鉴定平台,确保申请人从互联网提交申请及相关鉴定材料都在线上流转,为当事人鉴定提供便利。

19.将当事人复印卷宗申请改为线上申请,并提供免费复印及邮寄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当事人的时间经济成本。

市人民检察院

1.打造“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

2.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阅卷服务。辩护律师可通过电话—、“中国检察网”进行案件阅卷预约。

3.及时在“中国检察网”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

4.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

5.要大力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校园活动,以开设法律讲堂、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各平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6.开展公开听证宣传,发布公开听证典型案例,促使公开听证常态化,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7.开展“守护绿色呼伦贝尔”专项活动,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保护黑土地、保护呼伦湖、保护呼伦贝尔草原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河流湖泊等小专项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8.坚持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通过听证、专家委员会、调查取证、深度释法说理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把更多的司法温度带给人民群众。

9.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宣讲法律,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开展防性侵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完善治理、防范风险。

市公安局

1.将机动车注销登记、换发新能源车号牌、互换号牌三项机动车业务下放至旗市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办。

2.将驾驶证自愿降级换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实习准驾车型、考试预约(绿色通道)、初次申领、增驾(A1、A2、A3、B1、B2)资格受理等6项驾驶证办理业务下放至旗市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办。

3.推行“掌上办”,交管手机APP权限在原有47项车辆驾管业务的基础上,再增加号牌号段公布、满分现场教育暂停后预约、审验现场教育暂停后预约等3项权限。

4.实行企业预约查验,为一次办理5辆以上大中型客货车注册业务的企业提供预约上门查验服务。

5.机动车安全检验资料审核时间由过去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6.车管所开通老年人服务窗口,设置专属引导服务,确保老年人第一时间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7.在未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容缺办理“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延期、A证B证车型驾驶证审验”业务。

8.承诺在办理补领、换领行驶证时,如系统内可查询到车辆照片的,车管所免费提供打印服务。

9.车管所推行“延时办”工作制度,确保车管业务当日办结。

10.在海拉尔、鄂温克、扎兰屯45家汽车销售企业开通申领临牌权限,群众购车后可直接申领临牌。

11.扩大驾驶人医疗体检机构范围,由过去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12.在海拉尔公安分局正阳街派出所、额尔古纳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莫旗公安局汉古尔河派出所开展“补换机动车号牌、补换机动车行驶证、补换机动车驾驶证、领取年检贴、变更联系方式、互联网用户面签”等7项派出所车驾管业务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13.在“设立保安培训公司审核”行政许可审批环节,不再需要提供“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佐证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方式,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动登门进行现场查验。

14.推行保安员资格考试送考到基层,对保安员报考数量达到要求的,在申请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实行保安员考试一次办理。

15.自行招录保安员备案及补办保安员证书,实行网上预约受理,推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在资料齐全的条件下,可实现“一次办好”。

16.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建设方案审批表附件材料由8类精简至6类。

17.举办呼伦贝尔市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每场预计参加人数人以上)推行网上预约,实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并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8.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对于非关键核心资料且申请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资料的,当场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19.全面开放公章经营许可数量限制,凡符合公章刻制法定许可条件的申请,均可批准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20.压缩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时间,由1个工作日缩短至2小时。

21.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集中教育培训模式由实地培训改为网上培训。

22.简化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审批流程,作业单位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期换发事项。实地查验符合换发条件的,作业单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审批机关即可换证。

2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24.户政窗口在工作日实行户籍业务“延时办”、居民身份证“就近办”。

25.户政窗口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在线支付功能,群众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现金支付和线上支付。

26.区内跨盟市“一站式”户口迁出业务核准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27.全面推行“网上办户”,依托“互联网+户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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