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号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2022/8/3 来源:不详

为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9号公告要求,在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号通告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全市范围内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书店、KTV、网吧、健身房、棋牌室、按摩室、游泳馆、台球厅、游戏厅等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关停村级卫生室、私营医疗机构(医院,西医、口腔及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精神卫生诊所;暂停会展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不得接待50人以上大型宴会活动,其他就餐接待按不超过日常接待总量的50%进行限流营业。

二、强化城区出入口管控。市内各乡镇间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我市与其它旗市区交界相通的乡(镇)道、村道、自然道全部封闭,禁止私自往返其它旗市区。如未经各公路检查站出入市区的人员,视为逃避防疫检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需要跨地区进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防校园疫情输入。全市各院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学生本人或其共同居住人员在11月13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旅居史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由各院校统筹安排实行线上教学。

四、所有进口货物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消杀等程序,装卸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邮政快递业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相关规定,做好邮件快件监测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关停处理。

五、所有涉及疫情信息通报、行程轨迹等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广大市民请勿转发网络上不实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往通告发生冲突的,按此通告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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